在端午那个三天假期,我就在警察学院读完了这本书,前前后后没有花太长的时间。今天才写点感悟,原因很简单,懒人一个。
毋庸置疑,对于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来说,这本书题目太大,讨论的话题太深,如果没有类似的亲身经历,肯定不能够深层次的理解书的要义。不过,我对这本书的看法和对《老子》一书差不多,在人生的每个阶段读,都会有不一样的理解,有着不一样的收获,但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引发我的思考,让我更好的生活。
作者,维克多·弗兰克尔的生活几乎覆盖了整个20世纪。他在三岁的时候,就喜欢思考人生和生命,长大了,自然学习了自己喜欢的东西,并以此为业。他经历了集中营的生活,继续思考人生和生命:不管是遇到怎样的困境,人类都有能力去选择如何面对苦难。
“苦难不一定是追寻意义所必要的,但尽管有困难,生命仍然可能有意义。”我们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就是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境下,都要努力选择自己的生活,活出生命的意义。当然,承担不必要的苦难,与其说是一种英雄行为,不如说是一种自虐。
面对各种挑战和机遇时,态度决定一切。积极的态度,可以使人感受到快乐和满足,同时,使人能够经历住磨难。相反,消极的态度,加剧苦难,削弱满足感和幸福感,甚至让人抑郁,得病。我们做出的选择,应该是积极的,而不应该是消极的。
作为治疗精神病的一种疗法,意义疗法,弗兰克尔用此处理一些精神疾病。但是对于我来说,生命的意义,不仅能让自己活下去,生活下去,更重要的是,能够活出生命的意义,活出生命的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