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心游记

2015 年读的此书。

一本小说,科幻小说。为何买此书呢?一是听说过此书大名,二是京东满减凑单。花了三到四个下午就看完了此书。

摘抄几段译者序以做回顾,再说说自己的看法。

凡尔纳自幼喜欢旅游和航海,酷爱科学和幻想。他生活的年代,是资本主义上升的时代,也是科学技术飞速发展的时代。他的作品既是那个时代的产物,又是那个时代的一面镜子,表达了人们对摆脱手工式小生产、实现资本主义大生产的渴望,也反应出科学技术的发展在人们的思想领域产生的巨大影响。

虽然《地心游记》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但它的诞生是和当时的历史、社会背景分不开的。一方面,欧洲殖民者出于建立各自殖民帝国的目的,掀起了一股探险狂热,在短短的时间里,他们相继征服了尼罗河的源头、撒哈拉沙漠、非洲大陆、南北两极,地球上人迹未至之处越来越少。另一方面,科学技术,特别是考古学和地质学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地心游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应运而生的。

在小说中,凡尔纳不仅向人们讲述了一个科幻故事,而且以自己独特的方式,表明了他在一场贯穿整个十九世纪的重大科学争论中所持的立场。众所周知,当时的生物界在对于世界的看法上存在着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一种是生物不变论,一种是生物进化论。尽管当时很多考古学的最新发现遭到了不变论鼓吹者的污蔑、打击和诽谤,但是凡尔纳仍然勇敢地把这些发现写进了他的《地心游记》里,为读者描绘了一副生物演化过程图,有力地传播了真理,支持了科学。

这本书对于我来说,有一个好处,出场人物少,主要刻画了我(主人公)、地质学家的叔叔和一个向导,主要篇幅都是说的这三个人的事。其他也就几个人物了,比如主人公喜欢的格劳本,家里的女仆。

主人公在探险的路上遇到很多很多问题,想回去,回到温暖的家,迷路,和叔叔仆人走散,而后昏厥,命悬一线,幸好有主角光环得以和叔叔相见而活下来。途中,时常想起家中的格劳本,当然,最后,他俩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半道上,我质疑了本书最大的疑点,当年写下纸条的人,又没有现在人的科技,没有压力计,凭什么知道自己是到了地心呢?

书中最引人入胜的一段描写是地心处有个海,岸上有很多很多史前生物,海里也有很多很多史前生物,还各种大战,电闪雷鸣啊,拍出来能比前些天上映的《侏罗纪世界》更精彩。主人公和叔叔凭着主角光环,活下来了。不得不说,作者真是脑洞打开。

其实,作者描写这段主要是表明自己的立场:支持生物进化论。

在他们从地表往地心走的时候,记录了地球各个时期岩石、地层的变化,说明了作者那个时代,科学就挺发达的,而且,也表明作者绝对是喜欢科学的人啊。

在我看来,书中还有个 bug,就是到了地底下用的那个灯,感觉一直能在照明,一直在照明,我就想知道那是什么电池,或者能量设备,太牛逼了。

书中还表达了及其重要的一个观点:科学,就是要有探索精神,敢于试错,从错误中吸取经验,不断的积累经验,修正当前的知识,最终接近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