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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概述

基金的概念

含义 ***

投资基金(简称基金)是资产管理的主要方式之一。基金通过公开募集或非公开募集的方式,汇集投资者的资金形成独立财产,由专业的基金管理机构按照约定的投资目标、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进行投资管理,投资者按照持有的基金份额享有收益并承担投资风险。

分类 ***

  • 根据募集方式分类
    • 公募基金:向不特定对象募集资金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资金累计超过 200 人设置的基金
    • 私募基金:通过非公开募集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设立的基金,又可以分为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根据投资标的分类
    • 证券投资基金:主要投资于传统金融资产,又可以分为公募证券投资基金和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公募证券投资基金
        • 股票基金:80% 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股票
        • 债券基金:80% 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债券
        • 货币市场基金:仅投资货币市场工具
        • 基金中基金(FOF):80% 以上的基金资产投资于其他基金份额
        • 混合基金:同时投资于上述金融工具但是比例不符合相应的规定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固定收益类:投资于存款、债券等债权类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已投资产的 80%
        • 期货和衍生品类:投资于期货和衍生品的持仓合约价值的比例不低于已投资产的 80%,并且期货和衍生品账户权益超过已投资产的 20%
        • 权益类:投资于股票等股权类资产不低于已投资产的 80%
        • 混合类:同时投资于上述金融工具但是比例不符合相应的规定
    • 股权投资基金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对非上市企业进行权益性投资。还可以分为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基础设施基金、上市公司定增基金等多种类型
      • 创业投资基金:投向处于初创期的或者是小型的新型企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企业。具有高风险投资、长期投资、高回报潜力等特点
  • 根据法律形式分类
    • 契约型:未成立法律实体,而是通过契约形式设立。公募证券投资基金、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多数属于契约型基金。
    • 合伙型:依据《合伙企业法》成立有限合伙企业作为基金。由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无限连带责任)组成。
    • 公司型:依据《公司法》通过出资形成独立的公司法人实体(基金公司),由基金公司或委托专门的基金管理人进行管理。
  • 根据运作方式分类
    • 开放式基金:基金份额不固定,份额可以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场所申购和赎回。
    • 封闭式基金:基金份额固定,基金份额依法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或通过其他方式转让(需满足法律规定、证监会认可)。不得在合同期限内申请赎回。
  • 根据投资策略分类:
    • 主动型:主动投资管理策略,力图通过积极主动管理以取得超越组合基准的业绩表现。
    • 被动型:被动投资管理策略,力图通过控制跟踪误差以复制标的指数的表现。费用低廉、分散风险、透明度高。

特点 **

共同特点有

  • 财产的汇集性:基金财产主要通过公开或非公开的方式向投资者募集形成。汇集性为投资者提供了多样化的投资选择。
  • 财产的独立性
    • 账户独立:开立独立银行账户等各类运作账户
    • 财产独立:财产独立于份额持有人、管理人与托管人
    • 运作独立
    • 责任有限
  • 财产使用和基金运作的特定目的性:目的是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管理人有一定的自主决策权,但必须服务于基金设立本身的目的,承担信义义务。
  • 管理的专业性

不同之处如下表

不同之处 公募基金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募集推介 公开 非公开 非公开 非公开
投资者 不特定对象,有人数下限 特定对象(合格投资者),有人数上限 特定对象(合格投资者),有人数上限,100 万起投 特定对象(合格投资者),有人数上限,100 万起投
注册/备案 注册 - 募集 - 备案 募集 - 备案 募集 - 备案 募集 - 备案
托管 必须托管 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可以约定不托管 必须托管 符合监管规定的基金可由基金合同约定
对投资、运作的监管要求 严格监管、信息透明 监管要求兼顾防风险与保持私募产品适当灵活性 监管与自律相结合 监管与自律相结合
集中度风险 组合投资,相对分散,集中度较低,风险较小 可适度集中,风险较高 可适度集中,风险较高 可集中(如单项目基金),风险很高

基金与其他金融产品的比较 **

与股票、债券、银行存款的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基金 股票 债券 银行存款
法律关系 (广义)信托关系,购买基金份额成为基金的受益人 股权关系,购买股票成为公司的股东 债券债务关系,购买债券成为发行人的债权人 债券债务关系,银行对存款人负有法定的还本付息义务
所筹资金投向 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有价证券、未上市股权等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直接投资工具,主要投向实业领域 间接投资工具,银行负责资金用途和投向
收益与风险特征 基金收益具有波动性,存在投资损失风险 价格波动大,高风险、高收益 价格波动较股票小,风险和收益相对较低 利率相对固定,投资者损失本金的可能性较小

与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基金 银行理财产品
发行主体 基金管理人 商业银行或银行理财公司
销售渠道 基金管理人直销或银行、证券公司及独立基金销售机构等具有基金销售牌照的机构代销 银行渠道
投资管理方式 主要由发行人自行投资管理 既可以由发行主体自行进行投资管理,也可以由理财投资合作机构共同管理
监管主体 中国证监会 金融监管总局

与期货、期权的主要区别

| 主要区别 | 基金 | 期货、期权 | | 性质 | 能对应具体财产 | 约定买卖标的物权利义务的合约 | | 交易方向 | 单向交易 | 双向交易 | | 交易期限 | 基金合同约定的期限内(申)购并持有 | 须在合约到期前进行交割或行权 | | 风险收益特征 | 一般不采用保证金交易方式,风险相对较小 | 采用保证金方式交易,风险相对较大 |

与保险产品的主要区别

主要区别 基金 保险产品
目的 获得投资收益 主要功能是保障,目的是分散或者转移风险
对投资人要求 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需与基金风险等级匹配,部分基金要求投资人是合格投资者,没有太多个性化要求,统一的申购和赎回价格计算方式 保险产品的购买是个性化的,价格的计算方法不同,要根据被保险人的年龄、身体健康等情况来计算
变现能力 一般的开放式公募基金可以随时变现 大部分不可以随时变现,但也有部分保险产品偏重投资功能
法律关系 建立在信托关系上的财产关系 建立在保险合同法律关系上的财产关系

基金的运作和市场参与主体

运作 ***

从生命周期维度看,基金的运作环节一般包括基金产品的设计、募集、财产的托管、投资管理、份额的申赎、转让交易及登记、估值与会计核算、信息披露、收益分配、清算终止以及其他基金运作活动等所有环节。

从管理人的角度看,基金的运作管理活动可以分为市场营销、投资管理和中后台管理三个部分。

  • 市场营销:募集,宣传推介,申购、赎回、转让,客户服务
  • 投资管理:研究,投资,交易
  • 中后台管理:份额登记,估值和会计核算,信息披露,合规风控,收益分配,清算终止,其他中后台管理服务

结合基金的概念、法律关系、基金治理、基金监管的要求,基金的运作关系可以概括为

  1. 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是基金合同的当事人
  2. 各类基金服务机构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参与基金市场
  3. 监管机构对基金市场的各方参与主体实施监督管理

参与主体 **

基金当事人包括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

基金份额持有人即基金投资者,是基金的出资人、基金投资管理的委托人和基金收益的受益人。投资者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 专业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
      • 境内机构:满足一定资产要求等条件的境内法人或其他组织
      • 境外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
    • 个人投资者:满足一定的资产要求及投资经历年限等条件的自然人
    • 投资产品/资管计划
      • 各类资管产品
      • 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
  • 普通投资者
    • 机构投资者
    • 个人投资者

基金管理人在整体过程中处于核心地位,最主要职责就是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负责基金产品生命周期各个环节的运作,在有效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投资者获取最大的投资收益。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合伙企业承担。

基金托管人由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担任。与基金管理人不得为同一机构,不得相互出资或持有股份。履行安全保管基金财产、办理清算交割、复核审查净值信息、开展投资监督、依照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等职责。

基金服务机构是指从事基金的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投资顾问、评价、信息技术系统服务等活动的机构,以及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基金的发展历程与作用

发展历程 *

公募基金发展历程

  • 试点发展阶段 1998-2002
    • 1997 年 11 月:《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颁布
    • 1998 年 3 月 27 日:中国首两只封闭式证券投资基金设立
    • 截至 1999 年:“老十家”公募基金管理公司成立
  • 快速发展阶段 2003-2007
    • 2003 年 10 月 28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证券投资基金法》
    • 2004 年 6 月 1 日:《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
    • 2007 年 7 月:《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证券投资管理试行办法》试行,公募基金进入全球投资时代
  • 平稳发展及创新探索阶段 2008-2014
    • 2012 年 6 月 6 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成立
    • 2013 年 6 月 1 日:首次修订后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施行
    • 2014 年底:沪港股票交易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实现
  • 防范风险和规范发展阶段 2015-2018
    • 2017 年:针对保本、分级等基金风险,先后出台多项监管新规
    • 2018 年 4 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
  • 持续深化改革和高质量发展阶段 2019-至今
    • 2022 年 4 月 8 日:《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发布,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
    • 2022 年 4 月 26 日:《关于加快推进公募基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
    • 2025 年 5 月 7 日:《推动公募基金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发布

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发展历程

  • 2007 年 11 月:《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户资产管理业务试点办法》发布,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获准开展私募资产管理业务
  • 2013 年 6 月:基金管理公司可以通过设立子公司从事专项资产管理业务,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及其他资产管理机构也可以发行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形成相互竞争的格局
  • 2015 年 3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落实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禁止行为细则》
  • 2018 年 4 月:《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发布实施
  • 2019 年 6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
  • 2023 年 1 月:中国证监会修订并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管理办法》和《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运作管理规定》
  • 2023 年 7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将 2019 年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办法(试行)》修订为《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办法》

私募基金发展历程

  • 1985 年:《中共中央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发布,首次提出“创业投资”的概念
  • 2004 年 2 月:我国首只证券类信托计划——“深国投,赤子之心(中国)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设立
  • 2004 年:深交所中小企业板启动
  • 2005 年:《创业投资企业管理暂行办法》发布
  • 2006 年:新《合伙企业法》颁布
  • 2009 年 1 月:原中国银监会发布《信托公司证券投资信托业务操作指引》
  • 2009 年:深交所创业板正式推出
  • 2012 年末: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证券投资基金法》,赋予私募基金正式的法律地位
  • 2013 年 6 月:中央编办发布《关于私募股权基金管理职责分工的通知》,私募股权基金监管职责明确归中国证监会
  • 2014 年:中国证监会发布《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 2016 年 2 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逐步收紧登记备案政策,陆续采取系列措施规范行业秩序
  • 2023 年 9 月 1 日:国务院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 2024 年 6 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促进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支持创业投资高质量发展

作用 **

公募基金的作用

  • 是广大投资者拓宽投资渠道、丰富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
  • 是资本市场稳定发展的压舱石
  • 是金融服务于实体经济的推进器
  • 是资本市场对外开放和全球化、国际化的先行者

私募基金的作用

  • 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是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者
    • 是市场价格发现的参与者和市场流动性的提供者
    • 是实体经济转型深化的助力者
    • 是跨境和国际化投资的开拓者
  •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 促进经济创新发展
    • 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
    • 有效形成长期权益资本
    • 助推产业转型升级